本标准规定了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50m/h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和型号、 使用条件、工艺设备的组成与要求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运输和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。 上一篇: CJ/T 353-2010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贯通道技术条件 下一篇: CJ/T 356-2010 家用及建筑物用电子系统(HBES)通用技术条件